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近期备受关注,几乎都与商标纠纷有关。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两起因销售标有“乔丹”字样的“AJ”牌鞋而提起的上诉案件。Jordan sports指出,cool buy和亚马逊在销售耐克“AJ”运动鞋的过程中标注了“Jordan”,侵犯了他们对这个词的独家权利。在一审败诉后,公司选择继续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个案子取决于乔丹体育起诉亚马逊侵犯了哪个商标。如果后者所标识的“Jordan”一词确实与Jordan sports拥有的商标相同,则可以认定侵权。北京Zhilin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詹和特殊的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告诉美联社记者,如果乔丹体育拥有“乔丹”商标,亚马逊的标签中使用的单词类似模式也是一种侵犯。但是,文字与图形之间的具体相似性,以及图案商标的意义,应该考虑到性。
这一事件引起了许多网民的关注。大多数网民质疑Jordan sports的起诉,认为它多年来一直被怀疑在炒作Michael Jordan的人气,这使得很多消费者认为Jordan sports销售的产品是美国的AJ,这是不合理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诉讼有赢有输,但情感认知水平是另一回事。在之前的商标案中,乔丹体育赢得了部分商标,但也付出了代价。在这个时候,应该没有更多的纠缠,这会导致一个负面的评级,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更大。北京基威体育咨询公司创始人张庆告诉财经媒体。
数据显示,乔丹体育8年的商标诉讼刚刚得到解决。2012年10月,迈克尔·乔丹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要求取消乔丹体育6020578“Jordan and map”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维持乔丹体育的一系列商标注册。此后,迈克尔·乔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一审驳回后,他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再次败诉后,迈克尔·乔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重审。